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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悲哀!死者有口不能辩,天地正气自浩然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你的不不    时间: 2011-10-15 15:51
标题: 悲哀!死者有口不能辩,天地正气自浩然

一、生前被殴身负26处伤,宁阳县公安认定都是擦伤属自杀。

山东泰安宁阳县刘坤,和朋友喝了一场酒,打了三次架,身负26处伤,抛尸坑中溺水死亡,宁阳县公安局认定自杀,其他问题概不追究。

二、死者有口不能辩,天地正气自浩然。

刘坤曾是学校体育健将,水性极佳,若想自杀难度极大。如果真想自杀又如何有人听到他在水坑里喊救命?

一个身负26处伤而不想报复殴打自己的人,却草草结束自己的生命,是一种什么逻辑?

围殴刘坤的四人一致声称刘坤滋事生非,他们都是一再忍让避之不及,刘坤身负26处伤从何处来?打人者身上的伤又从哪里来?打人者不说,公安不问,何等默契。

录像中刘坤飞奔一样的跑,如果不是被堵截,去自杀何必如此匆忙?

手机被打落,背包被打丢。去自杀又何必如此狼狈?

从几人喝酒殴打地点到实验小学墙东坑有十几个监控点,公安机关只调取了两个监控到刘坤飞跑的镜头,其他监控录像集体选择性失灵?

刘坤这边落坑死亡,另一边却网上直播,如此快速便捷,令人费解。短短的两个小时的时间,又是晚上,发帖人是如何知道刘坤死亡?如果是自杀,难道是专门给直播人表演?

  死者长眠,有口莫辩,唯有正气,天地浩然,何日昭雪,得以申冤!


作者: 老侃    时间: 2012-2-27 12:13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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